2021-09-02 16:27:07
各市(地)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各企业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肩负起团结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使命,最广泛凝聚起创新创造的强大力量,为龙江振兴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决定开展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库建设,面向全省征集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信息,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入选人才分类
1.科研人才。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研究工作和创新工作,一般应为地厅级及以上科技奖项获得者。
2.工程技术人才。在工程技术方面特别是在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引领完成重大工程和装备研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应对行业领域瓶颈制约等取得新成果和作出新贡献的应用型人才,一般应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
3.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形成新技术、新产业、新标准和规模化应用示范等,产生显著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一般应为科技企业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
4.高技能人才。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精湛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的企业一线工作人员,一般应具备技师以上职称。
5.农村实用人才。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农村经济和科技等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服务、做出贡献、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的“土专家”、“田秀才”等农村劳动者。一般应为农村种植养殖能手、加工能手、农村经纪人、各类能工巧匠和科技带头人等。
6.社会服务人才。长期从事科学普及、人才培养、科技志愿等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在社会公众中有较大影响,有典型学习宣传事迹的人才,一般应为获得地厅级以上荣誉称号的科技人员。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常住地为黑龙江省的科技工作者,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入库工作程序
1.由各推荐单位组织推荐入库人选,并填报黑龙江省科协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库人员信息表(附件1)和黑龙江省科协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信息汇总表(附件2)。
2.省科协审核推荐资料,并根据行业领域等进行汇总,分类入库。
3.经省科协主席办公室审定确定第一批入库人员名单。
三、入库人员的使用和管理
1.优先取得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计划项目支持资格。
2.优先推荐在科协组织和科协主管或业务指导的学会兼任职务。
3.优先推荐参加科协组织的各类评选和人才举荐等活动。
4.优先承接科协组织的科学普及、学术交流、决策咨询等项目。
5.优先参加省科协组织的相关调研和考察学习等活动。
6.择优在省科协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其他媒体进行宣传。
7.入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人员数量。
四、有关要求
(一)人员信息是人才遴选的主要依据,为保证精准选用人才,提高人才库质量水平,请各推荐单位务必确保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上报信息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二)请各推荐单位认真对推荐人员的科研诚信进行审核,确保有效推荐。
(三)为广泛吸纳人才,确保人才库的规模结构,本次征集不限制各推荐单位上报的人员数量,除六种类型人才外,相关交叉学科工作人员也在推荐范围内。
(四)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9月15日前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省科协邮箱。
联 系 人:姚 辛
电 话:0451-82623463
电子邮箱:skx82624928@163.com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8月24日
转自: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
http://www.hljkx.org.cn/art/2021/8/26/art_581_205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