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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2022-02-15 17:19:12

按照《黑龙江省科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的公告》的招聘流程,我院拟在下周开展2021年度公开招聘的现场资格审查工作,为了让各位考生做好充足的准备,现将各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公布如下(详见附件),请考生做好准备。待各岗位具体现场确认时间确定后,将以邮件及短信的形式通知。

参加现场确认的注意事项:

一、现场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参加。

二、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供的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材料需按照附件中顺序排列。

三、现场资格审查所须提供材料中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到学信网申请下载并打印,具体操作及表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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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应遵守如下防疫要求

(一)按疫情防控要求,请自觉遵守资格审查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测量体温、扫大数据行程码及龙江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并提供48小时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证明材料、疫情防控健康监测卡及承诺。

(二)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近期出现过发热、乏力、咳嗽等相关症状的人员需在资格审查前向招聘单位报告。(各单位联系方式与招聘计划中的联系方式一致)

(三)无法提供48小时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证明材料或码色异常、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3℃且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

(四)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于不履行《疫情防控健康监测卡及承诺》、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资格审查中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五)因疫情防控政策后续发生变化的,我院将及时在网站公布相关要求,请广大考生持续密切关注。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报名信息以现场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为准。

二、现场资格审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招聘单位留存复印件。

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取消参加笔试资格。

四、本通知通知时限为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18日,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请于2022年2月21日16:00前联系招聘单位说明情况,逾期未联系的统一视为可以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附件:


各岗位所需材料清单.xlsx


《疫情防控健康监测卡及承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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