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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公开招聘开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2022-02-22 11:00:33

按照《黑龙江省科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的公告》与《省科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结合考生的信息反馈,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能顺利参加本次招聘后续环节,考虑到外地考生的实际困难,经统筹研究,现将原定的现场资格审查改为线上资格审查,线上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线上资格审查具体要求

(一)本通知的时效为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2月24日,请各位考生在2022年3月1日16:00前将所需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各岗位指定邮箱请见下文中的详细列表)。

(二)发送邮件时请按以下要求命名邮件主题:“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请按照各岗位代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

(三)请各位考生按照《省科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中“附件2”所列的材料明细准备材料。上传的材料请按照以下要求命名:“序号”(按照“附件2”列表中序号编排)-“材料名称”(按照“附件2”列表中所需材料名称填写)

(四)请报考各岗位的考生在材料清单之外上传一张清晰的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

(五)所需材料齐备后形成压缩包作为邮件附件上传。压缩包按照邮件主题命名。

(六)为了保障上报材料中信息清晰可见,各位考生在上传使请尽量使用扫描件。使用照片的上传前请提前检查图片清晰程度。上传材料为网上下载PDF版的,可以直接上传PDF文件。

(七)如因非个人原因造成材料不齐的请另附说明,说明原因。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线上资格审查的效力与现场资格审查效力一致,未通过审查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各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指定材料发送至相应邮箱。

(二)如各招聘单位对考生提供的材料有异议,将与考生联系,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线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将在2022年3月4日16:00前向考生反馈,逾期未收到反馈信息的请与招聘单位联系。通过审查的考生请密切留意报名网站及手机短信,本次招聘后续各环节的相关通知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并以短息推送提示信息。

(四)本次招聘在确定各岗位的拟录用人选后,将会按照各岗位要求对拟录用人选的材料再次进行审查,在此环节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利被选为拟录用人选的将取消其入选资格。

(五)拟录用人选若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按期毕业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我院系统所有参与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均会严守工作纪律,不会将考生所提供的任何材料挪作他用。为了消除考生顾虑,保障考生隐私,确保上传的信息不被无关人员挪作他用,考生可以在不影响查看材料信息的基础上,自行在上传的材料上注明“仅限用于黑龙江省科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线上资格审查”。

(七)本公告中的未尽事宜以现行公开招聘政策法规及《黑龙江省科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的公告》为准。


三、各岗位相应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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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省科学院2021度公开招聘各岗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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