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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发表时间:2020-11-27 来源:党建网

    张 达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在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中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在改善人民生活品质部分突出强调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这样表述,在党的全会文件中还是第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对此作出说明:“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但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共同富裕是科学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针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端,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借鉴空想社会主义者思想的基础上,阐明了未来新社会要实现共同富裕。马克思提出,未来新社会“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社会生产力及其成果不断增长,“足以保证每个人的一切合理的需要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得到满足”。恩格斯指出,这意味着共产主义社会,将“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在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诞生之后,列宁强调,只有社会主义能够“使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的、最幸福的生活”。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越来越集中于少数资本家手中,一切服从于资本家追逐剩余价值的目的,这就造成资本主义社会一边是财富的积累,另一边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马克思指出,“群众贫穷和群众的消费受到限制”,始终是资本主义“危机的最终原因”。当代法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凯蒂研究发现,资本主义社会财富日益集中的趋势没有改变。而在社会主义社会,财富属于人民。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新中国的成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了基本前提、提供了制度保证。改革开放后,我国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进而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富裕起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这条道路“既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又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

     

      新征程推进共同富裕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个新时代,“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内涵不断丰富、层次不断提升。以前我们解决“有没有”的问题,现在解决“好不好”的问题。为此,需要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多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凝聚民心促社会稳定。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要的是共同富裕,这样社会就稳定了。社会稳定,才能发展经济。”社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各种矛盾交织叠加,一些重大问题敏感程度明显增大。协调好利益关系,才能避免出现问题激化,确保我国发展的连续性稳定性。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发展仍然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但经济发展、物质生活改善并不是全部”,“发展了,还有共同富裕问题。物质丰富了,但发展极不平衡,贫富悬殊很大,社会不公平,两极分化了,能得人心吗?”必须着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团结带领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脚步从未停歇,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大考”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科学决策、社会治理、思想统一等方面显示出了它独特的优势,再次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此外,今年全面脱贫目标完成后,中国将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即将如期实现。这些都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推进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

     

      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辩证看待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也是潜力,这些潜在需求激发出来会成为推动发展的动力。城市和乡村、不同区域承担的主体功能不同。缩小发展差距,不单指国内生产总值和增长速度的差距,还有居民收入、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差距。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健全防止返贫的长效机制。增强产业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成效,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在规划、政策、力量上统筹安排,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相对贫困问题将长期存在,应确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测算标准,统筹城乡减贫工作。

      做大“蛋糕”,又分好“蛋糕”。一方面,没有经济发展,分配就是无源之水。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断把“蛋糕”做大,为人民群众生活改善打下更为雄厚的基础。特别是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实现高质量发展尤为重要。另一方面,把做大的“蛋糕”分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促进有能力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推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促进三次分配领域政策有效衔接。中等收入群体对社会能起到“稳定器”作用,应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

      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共同富裕不会自然而然地实现,应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要注意的是,过度福利化会导致效率低下、增长停滞、通货膨胀,收入分配最终反而恶化。实现共同富裕需要经历若干阶段性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应坚持从实际出发,收入提高必须建立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福利水平提高必须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上,避免空头福利承诺,努力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作者单位: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社科院基地)

    网站编辑:王 寒
    党建网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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